1. |
參賽者必須於比賽前15分鐘於登記處報到,參賽者未能於比賽前15分鐘報到則作棄權論。 |
2. |
比賽開始後恕不接受即場報名。 |
3. |
賽程及對賽對手會由大會安排,參賽者不得異議。 |
4. |
如比賽期間發現有人作弊,不依工作人員指示或規則進行比賽,將被取消參賽資格。 |
5. |
如遇現場情況混亂或天氣惡劣等因素,瑞華行有權中止比賽,恕不另行通知。 |
6. |
如比賽人數太多,首次參加比賽之參加者會作優先考慮。 |
7. |
瑞華行對此項比賽保留最後決議權,參賽者不得異議。 |
8. |
參賽規則如有更改,瑞華行將於開賽前通知參賽者,並於網頁www.danielco.com.hk公佈有關已修改之參賽規則。 |